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通过的《江门市市区山体?;ぬ趵?,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江门市市区山体?;ぬ趵?/p>
?。?016年12月26日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山体?;?,彰显山水城市特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纳入市区山体?;す婊纳教灞;?。
本条例所称山体?;?,是指对山体的地质地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方面进行?;さ幕疃?。
第三条 山体?;びΦ弊裱蒲Ч婊?、?;の?、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山体?;すぷ?,将山体?;すぷ髂扇牍窬煤蜕缁岱⒄构婊?,建立山体?;つ勘暝鹑沃坪涂己似兰壑贫?保障山体?;すぷ魉璧木?。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山体?;すぷ?。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山体?;さ墓婊芾?。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山体?;す婊段诓墒?、挖砂、取土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林业、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山体?;す婊段诹帜静煞?、改变林地用途和破坏植被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综合执法职责,负责对违反山体?;さ男形胁榇?。
发展改革、建设、公安、交通、民政、农业、旅游、财政、环境?;?、水务、文化、宗教、人防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山体?;な凳┘喽焦芾?。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山体?;すぷ?,组织、动员村民、居民参与山体?;?。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山体?;ち嵋橹贫?,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山体?;さ南铝兄卮笫孪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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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婕吧教宓墓?、省、市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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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山体?;すぷ髑榭?,依法接受监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或者控告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体?;ば推占肮ぷ?,对?;ど教逵邢灾杉ǖ牡ノ缓透鋈烁杞崩?。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山体?;し煞ü婧蜕教灞;ぶ兜男?,对违反山体?;さ男形杏呗奂喽?。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林业、园林和环境?;さ戎鞴懿棵疟嘀剖星教灞;す婊?。
国土、气象、地震、水文、环境?;さ戎鞴懿棵庞Φ备荼嘀剖星教灞;す婊男枰?,及时提供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市区山体?;す婊Φ狈铣鞘凶芴骞婊?,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 在市区山体?;す婊嘀乒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市区山体?;す婊?,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区山体?;す婊?,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下列山体应当纳入市区山体?;す婊枰员;ぃ?/p>
?。ㄒ唬┓缇懊で?、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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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肺幕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名胜古迹、地质地貌遗迹及不可移动文物?;し段诘纳教?;
?。ㄋ模┳匀槐;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山体;
?。ㄎ澹┏窍绻婊?、城市绿线规划、环境?;す婊范ū;さ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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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区山体?;す婊Φ泵魅芬韵履谌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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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ね荚蛴Φ泵魅飞教宓目占湮恢?、性质、面积、高度等内容。
山体?;す婊嘀朴Φ备萆教宓南低承?、功能性及景观性等特征进行分析评估,甄选部分山体作为重点?;ど教?。重点?;ど教寤ń菇ㄉ枨拖拗平ㄉ枨?。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市区山体?;す婊鞘星教灞;ず凸芾淼囊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修改市区山体?;す婊?,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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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蚬?、省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建设确需变更山体?;そ缦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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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区山体?;し段诮瓜铝行形?/p>
?。ㄒ唬┥米圆墒?、挖砂、取土;
?。ǘ┪淳婊砜苫蛘呶シ垂婊砜尚藿ńㄖ?、构筑物;
?。ㄈ┰诜侵付ㄇ蚰诮ㄔ旆啬?;
?。ㄋ模┧嬉馇愕?、抛撒、堆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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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鸹?、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け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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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ど教褰菇ㄉ枨诓坏每⒔ㄉ?,限制建设区内不得建设与山体规划功能配套设施无关的项目。
第十七条 市区山体?;な敌性鹑蔚ノ恢贫?。山体权属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是山体?;さ脑鹑蔚ノ?。既有权属单位又有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是责任单位。权属单位、管理单位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一山体有多个权属单位的,各自负责权属范围内的山体?;すぷ?。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确定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签订山体?;ぴ鹑问?,明确其山体?;ぴ鹑魏鸵逦?,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名录。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区山体?;す婊ǖ纳教灞;そ缦呱枇⒔缱约捌渌;け晔?,标明山体?;し段?、责任单位及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 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山体?;ぶ贫?,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向国土或者林业、园林主管部门报告破坏山体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对受到破坏的山体,国土、林业、园林等主管部门应当查明责任人,并责令其限期修复。责任人逾期不履行修复责任,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修复,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修复。修复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责任人承担。
山体修复不得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第二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开展市区山体?;す婊段诩扔薪ㄉ枨榭龅牡鞑楹徒ǖ倒ぷ?,对既有建设项目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林业、园林、国土资源、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的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负有山体?;ぜ喽焦芾碇霸鸬母骷度嗣裾跋喙刂鞴懿棵庞邢铝行形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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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匆婪ú榇ζ苹瞪教宓奈シㄐ形蛘呓拥骄俦ê笤诜ǘㄆ谙弈谖吹鞑榇淼?;
?。ㄈ┪匆勒毡咎趵娑ㄉ枇⒔缱蛘咂渌;け晔兜?;
?。ㄋ模┡荚谥氐惚;ど教褰菇ㄉ枨诳⒔ㄉ?,或者批准在限制建设区内建设与山体规划功能配套设施无关的项目的;
?。ㄎ澹┯蟹?、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市区山体?;す婊段谟邢铝星樾沃坏?,由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情形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ㄒ唬┥米圆墒?、挖砂、取土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ǘ┪慈〉媒ㄉ韫こ坦婊砜芍せ蛘呶シ唇ㄉ韫こ坦婊砜芍す娑ń薪ㄉ璧?,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ㄈ┧嬉馇愕?、抛撒、堆放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
?。ㄋ模┥米圆煞チ帜?,在非指定区域内建造坟墓以及实施其他损害山体行为的,由林业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ㄎ澹┧鸹?、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け晔兜?,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