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2021〕5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江门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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