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细则》是调查处理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ㄒ唬┳帕岢构倚抡咝乱?,与省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衔接?!断冈颉饭岢孤涫悼萍疾康?2个部门新修订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文件精神,同时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做法,并与《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好衔接,在调查处理、行为界定与惩?;频确矫婢弑竿怀鍪贝杂肟沙中?。
?。ǘ┨剿骺蒲屑喽叫绿逑?,形成诚信管理新格局?!断冈颉肥切率逼谑』鹣钅渴赘龉赜诳蒲胁欢诵形鞑榇淼氖凳┫冈?,系省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开端之作,进一步筑牢了省基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强化了省基金监督体系建设,为规范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ㄈ└好媲宓ナ焦芾?,可操作性强?!断冈颉芳岢至凳』鹱橹芾砉ぷ魇导?,使科研诚信管理覆盖省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全流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参与省基金相关活动的依托单位、科研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责任主体实行诚信管理?!断冈颉犯菘蒲胁欢诵形那榻谇嶂氐纫蛩仄ヅ洳煌泶胧?,轻则责令改正或者诫勉谈话,重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并创造性设置了限制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等惩戒措施,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