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投诉 |
标题: | 新会知政路某百货售卖过期食品 至今仍未收到新会市场监管局回访的处罚方案和处理结果回复 |
来电人: | 赵生 |
来电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来电内容: | 新会知政路某百货售卖过期食品,至今仍未收到新会市场监管局回访的处罚方案和处理结果回复。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消委会 |
办理时间: | 2025年3月14日 |
回复内容: | 经江门市消委会了解,事项为市民赵生在新会区某百货购买果冻食用后致身体不适,才发现为过期食品从而引发消费纠纷。事后消费者通过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新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投诉所述的过期食品。针对投诉事项,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因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且该局建议投诉方循司法途径解决诉求。3月17日,江门市消委会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经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补偿500元给投诉人赵生,其对江门市消委会此事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