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至9月26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1条反馈意见,现将相关意见与建议和采纳情况公开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条政策从未真正落地,这次能否将“商转公”的实施方案提上议程。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2 | 目前江门地区是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项政策,请求实行支持办理或优化‘商转公’业务的原因可能在于,其一,通过转换为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更低的利率,降低每月还款额,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其二,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鼓励更多的购买力进入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3 | 在住房政策逐渐宽松情况下,建议重新开放商转公政策,最好是商业贷款直接转公积金贷款,而不是结清商业贷款之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费事费力。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4 | 建议增加公积金贷款用途,每人公积金贷款30-35万额度,对于大部分职工来说,除了买房没其他用途可能用完额度,如果可以拆分额度,而不是单纯每人仅2次公积金贷款,这样更能刺激消费。 | 不采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5 | 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第四点条件是否可以为:提供缴纳税费发票及提供购房定金凭证。 | 不采纳。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申请贷款需提供首付款证明,缴纳税费发票及购房定金凭证并不是有效的首付款凭证。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6 | 建议放开商转公贷款限制,同样缴存公积金,权利应该是一样的。占比额度过高,就需要考虑每个人可贷的额度是多少,而不是限制其他人可享有的权利。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7 | 作为一个普通打工人,最真实的心声,希望可以将商用房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减少生活压力,因为公司后期才帮买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我会生二胎,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8 | 目前住房贷款置换的需求比公积金贷款需求迫切,我单位有住房贷款置换需求的人有很多。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办法》的通知江公积金管委会〔2021〕1号,建设银行台山支行没有收到通知。以上意见望采纳出台可操作的实施文件通知,改善职工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 | 不采纳。该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9 | 江门很多民企并不缴纳公积金,能否考虑在江有一定工作年限往账户打钱能拿到公积金贷款? | 不采纳,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借款申请人至少应在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因此,没有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10 | 建议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降低利率。 | 部分采纳。一、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关于延长贷款年限?!督攀凶》抗鸸芾砦被峁赜诮攀凶》抗鸶鋈俗》看罟芾戆旆ā罚ㄕ髑笠饧澹?,拟将贷款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三、关于降低利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有相关规定:贷款利率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11 | 建议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已在贷款申请前3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理由是:对于刚来江门就业并且打算长期留在江门发展的人来说,早点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对于他们在江门安家购房非常有利,相信缩减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群众的购房欲望,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利。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妥之处请忽略。 | 不采纳,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借款申请人至少应在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已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