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工作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条反馈的意见建议,现将意见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意见
1
建议删除二、适用对象(四)其他主体。理由:如将这个列入,适用范围会变成所有市场主体。
采纳。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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