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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