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印发〈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住江门市区非市区户籍老年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印发〈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住江门市区非市区户籍老年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规定,配套我市老年人交通出行优待政策,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于2016年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印发〈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住江门市区非市区户籍老年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江民〔2016〕10号)是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常住江门市区非市区户籍老年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的通告》(江府告〔2016〕1号)进行制定,主要内容包括:
?。ㄒ唬┟魅酚呕荻韵螅涸诮攀星幼÷肽暌陨系姆鞘星Ъ夏耆耍?0周岁及以上)。
?。ǘ┟魅酚呕荼曜迹耗曷?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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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魅烦顺悼ㄊ褂梅段?、办理和年审地点。
三、有效期限
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江门市卫生健康局,0750-387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