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3〕22号),我市对行业组织、企业等机构举办促消费活动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意向申报扶持资金的机构实行预先审核备案管理。
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江门市商务局召开评审会审核,共有104个促消费活动符合备案要求,列入《2023年江门市促消费重点项目目录》。
根据资金额度的实际情况,申报方向一“支持开展全市大型促消费活动”,单个机构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方向二“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商圈、专业卖场开展促消费活动”,单个机构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报方向三“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促消费活动”,单个机构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为保证我市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备案工作的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江门市商务局接受反映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方式: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电话:0750-3501895;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