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含镍废水采用“两级物化沉淀+砂滤+两级树脂吸附+芬顿除磷”工艺进行预处理,含银废水经离子交换树脂系统进行预处理,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总镍<0.1mg/L、总银<0.1mg/L)后进入企业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珠三角”排放限值及4.2.7节要求(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SS、石油类按表1限值的200%执行)与《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印制电路板”间接排放限值、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者,甲醛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礼乐河。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礼乐河。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粉尘 本项目的钻孔机、锣机、V-CUT机等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生产,设备密闭后才开始运作,除了设备上方配套有的与设备相连接的集尘管,内部的钻头/锣机头等均配有软管收集粉尘,边操作边吸尘,在采取两重集尘措施后,不考虑该过程无组织粉尘的产生。 开料、压合锣边、机械钻孔、成型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收集后送至1#厂房1F设置的1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合至同一根3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镭射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与压合工序产生的VOCs在收集后送至1#厂房屋面层设置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3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酸碱废气 本项目拟设置8套二级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酸碱废气(硫酸雾、NOx、氯化氢、甲醛、氨),设置1套二级酸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碱性废气(碱雾),设置1套二级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含氰废气(氰化氢),各排气筒外排污染物中,电镀(含镀前处理、镀上金属层及镀后处理)环节产生的的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其他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醛、氟化物、氯气、锡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VOCs 、锡及其化合物 有机废气的产污环节主要来自涂布、阻焊、文字印刷及相应的烘烤工序,阻焊、文字印刷配套的网房,喷锡工序等过程中油墨、稀释剂和助焊剂中可挥发份的挥发,以及半固化片中含有的热固性树脂在压合过程挥发等。锡及其化合物主要来自喷锡工序。 项目内层涂布、防焊及其烘烤工序等过程有机废气收集后,首先进入水喷淋塔,经喷淋吸收后,除去一部分的VOCs及颗粒物,并降低一定的废气温度,然后再经过除雾装置及干式过滤,去除废气中的水汽及大部分颗粒物,避免污染吸附剂,最后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其中的VOCs,脱附出的高浓度VOCs送入RCO装置进一步处理。 项目文字印刷及其烘烤工序过程有机废气收集后,首先进入水喷淋塔,经喷淋吸收后,除去一部分的VOCs及颗粒物,并降低一定的废气温度,然后再经过除雾装置及干式过滤,去除废气中的水汽及大部分颗粒物,避免污染吸附剂,最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去除其中的VOCs。 喷锡废气收集后首先进入水喷淋塔,经喷淋吸收后,除去一部分的VOCs、锡及其化合物,并降低一定的废气温度,然后再经过除雾装置、干式过滤及陶瓷过滤,去除废气中的水汽及大部分颗粒物,避免污染吸附剂,最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去除其中的VOCs和锡及其化合物 压合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在吸附风机产生的负压收集作用下,通过风管汇集,首先进入水喷淋塔,经喷淋吸收后,除去一部分的VOCs及颗粒物,并降低一定的废气温度,然后再经过除雾装置及干式过滤,去除废气中的水汽及大部分颗粒物,避免污染吸附剂,最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其中的VOCs。 印刷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特点,分别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产生情况具体如下: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0.05t/d(175.0t/a),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过滤材料和废反渗透膜废塑料膜、废半固化片、废铜箔、废垫板、废铝板、废纸皮、覆铜板边角料、废钛阳极板等,其中一般废过滤材料和废反渗透膜、废钛阳极板交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其它一般固体废物交下游公司综合利用。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实行分区防治,重点防渗区为储罐区、装卸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及周围区域、危废暂存场所等;一般防渗区为2仓库、3#厂房(部分)、废气治理设施区域等;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停车区等其余区域。正常工况下,拟建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均可满足 GB16889、GB18597、GB18599等相关标准防渗效果要求,因此,在正常状况下,项目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6、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按要求做好区域基础的防渗工作,废水处置设施等重点区域:均应采取地面硬化处理,设置防渗层。在采取了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后, 7、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可能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主要来源于泄漏物、事故废水外溢。为了切断泄漏物、事故废水进入外部水体的途径,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情况下对周边水域造成污染的可能。为此, 本项目拟设置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液态物质储存、使用的场所设置截流收集设施;在厂区内设有总容积1200m3的事故应急池、总容积210m3的初期雨水池,并在雨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若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废水、受污染的雨水超过厂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的收集容量时, 及时通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 并将多余的事故废水、受污染的雨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