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门市国资委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2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主要包括:汽车燃料费、汽车维修费、汽车保险费、汽车养路费、汽车配件费、租车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
(三)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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