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合作金融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北7逊龀肿式鹗凳┫冈颍?020年修订)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0〕73),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现开展2021年第二批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比谧氏钅勘7巡固瓯ü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政银?!毕钅拷赡杀O辗眩ɑ虻17眩┐钋以?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结清本息的企业,发生贷款逾期或出现风险预警(没有按时缴纳利息)的企业除外,没有政府参与的贷款项目除外。
二、补贴标准
对上述补贴对象所缴纳的保险费(或担保费)进行全额补贴,已享受过保险费(或担保费)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办理流程
?。ㄒ唬┥瓯ㄆ笠担合蛩舻氐氖校ㄇ┕ひ岛托畔⒒鞴懿棵盘峤患痈枪碌摹督攀兄行∑笠怠罢!毕钅勘7?担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连同保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申请办理保费补贴。(请据实填写申请表,注意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编号、金额、日期等信息应与合同、发票资料显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ǘ└魇校ㄇ┕ひ岛托畔⒒鞴懿棵牛憾云笠堤峤坏纳昵胱柿辖猩蠛?,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在“政银?!毕钅肯麓罴捌笠瞪瓯ǖ拇罱鸲?、时间与保费所支付的贷款金额、时间是否一致及贷款结清日期是否在规定时间内。
四、工作要求
?。ㄒ唬┣敫骱献饕?、保险机构和担?;垢叨戎厥颖敬紊瓯üぷ?,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将本通知发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并认真指导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和提供申报资料,明确办理流程(向企业所属地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ǘ┣敫骱献饕杏?1月10日前提交经保险或担?;购俗嫉姆媳7巡固跫钠笠登宓ィǜ郊?,用A3纸打?。?、对应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报送我局。(请据实填写企业清单的贷款结清日期。)
?。ㄈ┣氡O栈购偷1;古浜虾献饕腥险娑苑媳7巡固跫钠笠登宓ソ猩蠛耍ㄖ氐愀春思品牙?、保费金额、担保期限、贷款金额等信息),同意后加盖公章。同时于11月10日前将保险或担保合同复印件、保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书面情况说明(若有不一致等特殊情况,请提供。例如:保费发票金额与实际保费金额不一致、保费发票开具时间迟于放款日期、申请保费补贴金额与担保金额不一致等)(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ㄋ模┣敫骱献骰辜忧慷苑咸跫钠笠到泻硕?,杜绝将非“政银?!被颉罢!蹦J酱畹南钅勘ㄋ臀揖?。
?。ㄎ澹┣敫魇校ㄇ┕ひ岛托畔⒒鞴懿棵哦云笠堤峤坏纳昵胱柿先险嫔蠛?,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于11月17日前将上报文件、企业申请资料及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3日
?。等耍毫好捞? 电话:3279840)
附件4: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5:
各合作银行的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