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合作金融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北7逊龀肿式鹗凳┫冈虻耐ㄖ罚ńば胖行2019]85号),为加大力度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现开展2020年第二批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比谧氏钅勘7巡固瓯ü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政银?!毕钅拷赡杀O辗眩ɑ虻17眩┐钋以?020年6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间结清本息的企业,发生贷款逾期或出现风险预警(没有按时缴纳利息)的企业除外,没有政府参与的贷款项目除外。
二、补贴标准
对上述补贴对象所缴纳的保险费(或担保费)进行全额补贴,已享受过保险费(或担保费)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向所属地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毕钅勘7?担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连同保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申请办理保费补贴。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在“政银?!毕钅肯麓?、企业申报的贷款金额、时间与保费所支付的贷款金额、时间是否一致、贷款结清日期是否在规定时间内。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合作银行、保险机构和担?;垢叨戎厥颖敬紊瓯üぷ?,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将本通知发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并认真指导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和提供申报资料,明确办理流程(向企业所属地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请各合作银行于11月5日前提交经保险或担?;购俗嫉姆媳7巡固跫钠笠登宓ィǜ郊?)、对应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提前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交我局。
(三)请保险机构和担?;古浜虾献饕腥险娑苑媳7巡固跫钠笠登宓ソ猩蠛?,同意后加盖公章。同时于11月5日前提交保险或担保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给我局。
(四)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核,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于11月16日前将上报文件、企业申请资料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梁美甜 电话:3279840)
附件4: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5:
各合作银行的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