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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