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的通知》(粤供合函〔2025〕23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江供综〔2025〕10号)(以下简称“冷链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现公开征集有意向的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一)必须是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企业,其供销合作社系统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低于51%。实施主体可以股份合作等方式联合当地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者涉农企业等,或联合省供销社出资企业提供服务;
(二)2023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冷链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可申请延续成为2025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三)有较好的经营基础和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的优先。
二、申请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需提交申请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延续的,还需提交2023-2024年项目实施质量材料,如实施服务数据、服务量、联农带农效果、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社有企业,请于3月23日前与我社综合业务科联系,并将申请材料发电子邮件至jmsgxszhywk@jiangmen.gov.cn。联系人:何颖怡,电话:0750-3185131。
我社将结合冷链实施方案要求,对提交申请的实施主体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实施主体,选定结果将在市供销社部门网站公示。
附件:2025年省供销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