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5〕7号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发改〔2025〕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江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江门市推动八镇联动发展交通互联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加强国道G325与国道G240横向交通联系,强化址山、司前等工业重镇辐射带动作用,同意实施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40784-04-01-967777)。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鹤山市址山镇连接在建的国道G325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与现状国道G325线交叉,路线基本呈西向东走向,跨越址山河后利用址山镇预留基本农田走廊带从新基里村南侧经过,终点连接省道S532新会段起点后进入新会境内。路线全长1.095公里,设置大桥315.7米/1座,涵洞373米/8道,平面交叉1处。
三、项目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预留远期快速化改造主道双向6车道使用条件。桥梁宽度33米,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要求。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375.45万元,除按有关规定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鹤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84456135552G)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交函[2025]97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批复》(鹤府复〔2024〕110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资金筹集平衡方式的报告》(鹤府函〔2025〕4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K46+708~K47+803)改建工程用地预审选址要求的复函》(江自然资(鹤山)函〔202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7842024XS0002S01号)、《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址山河通航情况说明》。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规划设计安全管控,提高安全防灾设计水平,落实安全质量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ど肪?、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用地及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S532址山苍华村至新基村段(K46+708-K47+803)改建工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