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159号)以及《关于呈报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明细的请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收回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244万元(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2)。收回资金通过年终批复决算资金清算办理,相应追减你市支出,请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二、此次收回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收回等环节。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医保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印发